广安市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事项办事指南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2-11-15

一、事项名称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二、申请条件


四川省户籍,双耳重度或极重度聋,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无手术禁忌证,对人工耳蜗植入有正确认识,有人工耳蜗植入需求的1-18岁(不超过18岁)听力障碍患者。


1.语前聋患者:1~6岁(不满7周岁),通过定点机构的教育评估和医学评估,并经项目专家组审核通过(植入年龄越小效果越佳);6岁以上儿童或青少年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言语基础,自幼有助听器配戴史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史;


2.语后聋患者: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依靠助听器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流;


3.脑膜炎后耳聋者不受最低年龄限制;


4.有条件时,可以考虑纳入已自费做单侧耳蜗植入,医学评估有对侧人工耳蜗植入适应证者;


5.双耳不对称性重度、极重度听力下降,一耳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标准,可以纳入人工耳蜗植入。


三、救助内容


免费为每名受助残疾儿童提供指定进口或国产人工耳蜗产品1套。


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条件的手术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申请植入手术、康复训练费用救助(广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和流程,请关注“广安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微专栏中查看《广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事指南》)。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收入证明;


3.医学评估(听力评估+影像评估)、教育评估材料;


4.《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申请表》(在四川省听力语言中心QQ群下载)。


五、救助流程


(一)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到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或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项目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残联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复筛。公示无异议,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安排申请人至定点手术医院进行复筛;
(五)手术。复筛通过,申请人到定点手术医院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开机和调机;
(六)康复。到指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至少一年(10个月)康复训练和指导。

六、办理地点


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和居路1266号)


网上办理地址:http://www.hearingkids.org.cn(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八、联系电话


028-84353395


九、特殊说明


1.手术禁忌证

⑴绝对禁忌证:内耳严重畸形,例如Michel畸形;听神经缺如或中断;中耳乳突急性化脓性炎症。

⑵相对禁忌证:癫痫频繁发作不能控制;严重精神、智力、行为及心理障碍,无法配合听觉言语训练。


2.评估定点机构

⑴教育评估机构:四川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⑵医学评估机构: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3.纳入项目救助标准:为 2013 版中华医学会耳鼻喉科头颈外科分会的标准。


4.四川省听力语言中心QQ群群号:99626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