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公示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市残联等17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市残〔2020〕6号)和《广安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广安残联发〔2022〕8号)精神,现将2022年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0826-2399210。

序号

单位

核定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奖励标准(元/人·年)

奖励金额(元)

1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人

1000

1000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销售分公司

2人

1000

2000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