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5号)的要求,现就2022年度市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含驻市的中、省单位);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6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用人单位可线上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w.gov.cn)进入广安市残联服务网页,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申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资料。建议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2.线下申报: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可线下到广安市残联维权与就业科通过网络申报终端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供《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件。
四、申报要求
1.用人单位线上线下申报时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联系方式: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26号
联系电话:2399212 就业申报QQ群:620933457
特此通知。
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6日